• 当前位置:首页 香港剧 伴我同行粤语

    伴我同行粤语

    评分:
    0.0很差

    分类:香港剧香港2006

    主演:黄磊 Lei Huang  李香琴 Heung Kam Lee  焦媛  谭倩红  李润祺  何慕诗   

    导演:高志森  春天電視製作有限公司   

    猜你喜欢

    • 更新至第2327集

      爱·回家之开心速递

    • 全59集

      陆贞传奇

    • 已完结

      封神榜国语

    • 完结

      新闻女王国语

    • 全32集

      神雕侠侣1995国语版

    • 更新第30集

      逆天奇案2粤语

    • 全30集

      僵尸道长国语版

    • 已完结

      无人之境粤语

     剧照

    伴我同行粤语 剧照 NO.1伴我同行粤语 剧照 NO.2伴我同行粤语 剧照 NO.3伴我同行粤语 剧照 NO.4伴我同行粤语 剧照 NO.5伴我同行粤语 剧照 NO.6伴我同行粤语 剧照 NO.16伴我同行粤语 剧照 NO.17伴我同行粤语 剧照 NO.18伴我同行粤语 剧照 NO.19伴我同行粤语 剧照 NO.20

    剧情介绍

      1937年,中日全面抗战爆发前,香港表面仍是一片娱乐升平,夜夜笙歌,歌坛茶楼不断启业,听曲艺的知音人蜂拥云集,歌精舞劲的小曲歌后聂小琼,最多知音捧场。热血青年林旭,心怀家国,和巧怡,志文等数个同学创办中国新一代杂志社,矢志抗日,一次,他在派发抗日传单时巧遇小琼,初时误会她傲慢,及后当知到她是失明人士,便欲以她为对象写励志文章,以激励年青一辈,小琼却不肯接受访问。林旭家境中上,其父不断安排他结识高官,其母则安排他和闺秀相亲,令林旭不胜其烦 ……  林旭为救小琼受伤,小琼终接受访问。原来小琼父亲聂忠放弃当文武生转而从商,在广州开设绸缎庄,就在开张当日,小琼和表兄尚志尚文,及下人汉妈的儿子苏汉去城隍庙玩,却不慎打翻香炉,小琼因炉灰入眼兼错误用药,令角膜受损而失明……  苏汉自小已对小琼爱慕,但碍于主仆有别,从不敢表明心迹。兰姨知道后鼓励苏汉,要他发奋闯出事业。一日,小琼、尚文在市集遇上卖唱的盲女宝玉,小琼感对方身世可怜,接了她回家暂住,顿成莫逆,后来宝玉虽难逃被卖命运,但两人心底内都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像,和对命运与人生有更深一层的体会。尚文的兄长尚志欠下赌场债项被打手胁持入歌坛,尚文经过见到,虽代尚志还债但对方还不肯罢休,惊动了邻座的玉观音出手相救……  将军方强亦爱慕月荷,欲以权势钱财逼她为姨太太,月荷不肯就范。方强知尚文和月荷相恋,竟设局令绸缎庄陷入困境。方强更派人捉去月荷和打伤尚文。忠夫妇大怒,说尚文不长进迷恋歌女,困他在家不许出外,并要他往北京大学留学。小琼和兰姨得二胡张协助,往求玉观音相救,玉观音救出月荷,尚文带月荷见父母后,两老亦接受了她,并允许他随尚文同往北京。尚文走后,绸缎庄债主临门,忠夫妇无力还债,债主遣流氓上门封铺搬货,带头的竟是尚志,忠婶和智对骂,志竟欲打忠婶,聂忠气极中风,半身不遂。忠婶迫于卖屋还债,并遣散下人,兰姨对小琼不离不弃,誓死跟随。家道中落,忠婶受尽坊众白眼,叫苦连天。小琼为帮补家计,决意拜玉观音为师……  七七事变爆发、中日全面开战,一众大学生在港组织抗日后援,亦有多人想北上抗日,林旭决意上前线抗日。临行前交订婚介指予琼,琼挥手道别说一定等他回来。琼亦改唱励志和抗日歌曲,并开始为筹建盲人学校演唱筹款。筹款时重遇方强,方强透露了林旭是玉观音儿子的秘密。小琼质问玉观音为何不认林旭,玉观音却说爱一个人应懂得为他牺牲,小琼恍然大悟。小琼和秋红不断筹款,已有所成,并悉数捐给教会兴建盲人学校。学校落成之日,小琼应邀参与开幕……

     长篇影评

     1 ) 那个曾经陪在你身边的人- stand by me

    因为river pheonix去看这部片子,一直不知道片名什么意思。

    到了看完电影,想要为推荐文起一个名字的时候,我想了很多。是叫生命中那个特别的人好呢,还是童年的友情?前一个似乎在说爱情,后一个似乎无错,却把这种感觉浅薄化了。不止是童年玩伴。那个人,是在生命的最初,看清楚过你,曾经离你那么近。
    这样的人,在以后的那么多年里面,再也没有过了。

    我最后打出的文字是,那个曾经陪在你身边的人。

    打完这行字,我突然明白片名是什么意思了。

    最近爱上看老片。很多并没有吹大风的,却相当赞。

    这片子是根据stephen King的恐怖小说尸体(the body)改编的,但是一点也不恐怖。四个孩子徒步走了两天的路,去寻找一个同年孩子的尸体。这就是设定。

    旅程的终点是死亡,他们却仿佛在郊游。他们一路欢声笑语,却差点半路上就送了命。

    童年的时候是不知道什么是死亡的。幸运的孩子甚至不明白怎么才叫害怕。但这四个男孩一路前行,却屡屡与死亡和危险擦肩,好似在为最后的一幕铺陈。一开始在垃圾场被狗追,同伴自己迎上火车要表演危险动作,差点在桥上被火车轧死,夜宿树林野兽四伏,冒险涉水过河被水蛭爬满了全身。直到最后,与亮出小刀的青年对峙。

    其实很多时候,我们离死亡都是很近的。小时候大家估计都干过什么坐在窗台上,在高楼楼顶边缘行走之类的危险动作。到我们知道什么是死亡的时候,已经是很久以后了。

    片子剪得非常简洁,两条线发展,而四个起初看来并无分别的孩子上路了,然后你慢慢看到他们背后的家庭,父母,今后的路。尤其是其中两个孩子的彷徨和痛苦。他们一个背负着家庭的污名,一个失去了挚爱的哥哥,独自面对冷漠的父母。

    他们非常坚强,他们不提苦难,Chris和Gordie只是两个刚刚初中毕业的孩子,心里装的却已经那么多。其实最主要描绘的角色应该就是phoenix出演的那一个,chris chambers。但是另外那个gordie也相当吸引人。他在旅途中讲的那个故事太有趣了,the best i have ever heard。而且这孩子的眼睛睫毛超级长,合起来的时候好像小扇子一样,这又增加了他身上那种脆弱的平静感。

    另外两个,Teddy虽然是次要角色,性格相对比较扁平,但是非常鲜明。Verne就像邻家最普通的孩子,担忧和开心的时候你都可以预料得到。

    与四个孩子的旅程平行叙述的,还有一群青年在之后开车前来寻找尸体。最后两帮人在尸体旁边相遇了,gordie用枪吓走了那群人。
    这样的叙述好像是一个镜子的两面,这四个孩子长大了也会成为青年,又有谁能够保证他们不变成现在这些人这样呢?

    死亡和生活,这就是这部片子讲述的。Death and life. sometimes they are very close.

    最后chris真的通过努力摆脱了自己的背景,过上了成功人士的生活。却因为一件非常微小的事情当场死亡了。结尾似乎也是一个含蓄的隐喻。

    后来去查了下演gordie的wil wheaton现在的照片,已经几乎完全看不出小时候的样子了。就像影片里面所说的,他长大了,可以慢慢老去,而river pheonix的生命也像chris一样在年轻的时候就逝去了。

     2 ) why do u have to die?

    时光飞逝,这最老套的四个字说上千遍,够不够提醒你,还有两个月不到,已经是River Phoenix离开的第十六年。

    在这个Labor Day的前一天,我才意识到,刚刚过去的八月,应该是他的三十九岁生日,距离不惑之年仅有一步。电影里的四个伙伴在这一天回到了岩城,然后各自失散。上大学的上大学,做工人的做工人,结婚生子,就像每个人一样。

    十多年后的某一天,其中一人在报纸上读到一个律师被刺中喉咙,当场殒命。这个律师,是他十二岁时最好的朋友,这一辈子里不可磨灭的一段友谊时光——他们在垃圾场里气喘吁吁的赛跑,他们跋涉同一条河流,他们含住泪对彼此质问。

    究竟有没有人在乎?

    有,当然有。

    你/他为什么非死不可?

    我不知道,朋友。

    或许朋友只如同餐馆里面来来去去的打杂小工们,人来人往。然而一则不太起眼的新闻却终于让这作家只身一人对着闪光的电脑屏幕,回忆起十几年前的夏天,于是自问也问天,究竟有没有人在十二岁之后交到更好的朋友,能背着一卷毯子就上路,沿着铁道寻找,to search for a missing kid yet finally found himeself holding a gun, pointing to the face that he would never have had the guts to spit on. He could have pull the trigger, for he knew that someone would stand by him, uncontionally.

    这一年,River十六岁,距离他第一次演出仅有一年时间。讲真的,在学校图书馆拿到碟的时候,我甚至没认出来封面上的四个男孩里哪个才是River,但是看到电影里那个有着像是会说话的眼神,吸引你不断靠近的男孩,我便认定了这是他,这个有些chabby的Chris就是在三年后拿到奥斯卡提名,在四年后和Keanu合作,在五年后又摇身一变成了那个帅气却迷茫着寻找母亲的River,在七年后永远的离开,

    留下几部未完成的作品,或许其中的某一个会给他带来一座小金人。

    十六年,究竟发生了什么?Keanu在湖边小屋里和另一个时空的情人谈恋爱,在虚拟世界里拯救了整个人类,成了真正大红大紫的偶像,正如River和他开的玩笑——总有一天,你那五亿的粉丝都会看到你这个(裸着的)样子。Gus Van Sant刚刚拍了Milk,政治上十分正确地为同志界的人权斗士树了碑立了传。Johny Depp操着剪刀手,驾着他的海盗船开到了全球,开起了巧克力工厂,然后又成了最血腥的理发师。River的弟弟妹妹都出来演戏了,如果有访问,他们的哥哥时不时是个避不开的话题。

    但其实,does anyone really give it a fuck?

    总是拿着剧本准时在楼下等着出发的Keanu,还记得到处找衣服被人揪着耳朵下楼的他么?因为他开了这个玩笑,就训了他一晚上的Gus后来有想过找来别人继续完成even cowgirls get the blues么?Johny的酒吧生意怎么样了,要是那天晚上室内的灯光明亮一些呢?弟弟妹妹们,你们的哥哥早在这个年龄就放出光芒,是付出了代价的。

    所谓天才,大抵都要付出一些代价的,可能有时候上天的计算失之毫厘,人世中就沧海桑田。又或者,正是因为天才都如流星一闪而过,所以才如此珍贵,如此闪耀。然而希斯尚有最后一部完整的电影,

    River又有什么呢?

    那16毫米的摄像机,也不知道他到底买了没有。如果有,或许有些残存的影相,但又如何呢?那些残片假使真的是死魂灵,他不是果戈理,谁又愿意把它们从阁楼里翻出来呢?

    明知道是痴人说梦,我却真的想问问他,十六岁的他心里可有答案,为什么人一定会离开?可惜这问题,总是生者缅怀逝者,而逝者永不知,于是生者永远没有答案。

    于是我就可以一直相信,这凤凰无枝可栖,终于涅槃。

    于是我也始终无法释怀,就像那个讲故事想要做导演的男生,为什么别的人都死了,只有最丑的我活了下来?

    在这劳动节的前一天,我照样埋首于做作业和做饭之中,间中写了一张支票,另外交了一部分电话费。晚饭时倒上一杯2.99的葡萄酒,咬一口猪排,已经熟透,便庆幸第一次煎就算成功。

    正如我时常庆幸,十二岁之后居然也能找到知己,所以才不会在黑夜里害怕。

    因为有你常伴左右。

    所以请千万,不要离开。

     3 ) 人要一直往前走

    铁路在影片中一直不断出现,预示着这趟旅程的漫长。一路上他们差点被火车撞上,Gordie差点被疯狗咬伤,Teddy直接被恶语中伤,在树林里听到怪异的声音,Gordie还丢掉了哥哥留下的最珍贵的帽子。这样简单的罗列,好像这场冒险一点都不美好。可是童年的世界里,哪有那么多需要用价值标准评判的事情。大家一起经历过,哪怕是斗嘴,哪怕是被落下,都是今后人生中最温暖的回忆。 时代的不懂事也颇值得玩味。因为它是童年啊,你不会每分每秒都处于dumbass的阶段。我们不会经历过的每件事都是道德正确的,因此我们也不想看到一部循规蹈矩的成长电影,我们要看的,是属于每个人童年里莽撞的勇敢,不被理解的痛苦,早就有的心事,以及在记忆中从密集的树叶中不经意间透下,影片中最动人的是是当Gordie与Chris穿梭在森林里时,谈到明年的升学,谈到明年就要散了的时候,顽执的相信Chris说的是不可能的事,即,他们的人生都要走上不同的轨道了。不管Chris如何劝,甚至骂Gordie是个混蛋时,Gordie也反击说“想和你们当朋友算是混蛋?”。当Chris说到“我倒真希望我是你爸爸”时,我是真的被感动了。不过想来,Gordie的想法多像我们的年轻时代,总以为可以一手遮天,总觉得友情无限大,自己不过是想顺从心意而已,但是就像Chris在电影中的结局一样,谁会知道,人生究竟会怎么发展。

     4 ) 直到你曾伴我同行

    一开始我以为这又是美国励志片,因为出来倒叙的是一个得志中年男子(某知名作家),音乐怀旧又温柔。谁知道5分钟后气氛变了:喂,你知道吗?树林里发现了那个男孩的尸体。

    主线也很像惊悚剧:四个男孩一起远足去河对岸的森林里寻找一具尸体,找到后他们或许能上电视、出大名。他们沿铁轨步行,一路险象迭生。电影不时透出一种紧张感,可每次我以为转角会遇害时它总是轻轻荡开,或者展开了分支。至始至终它都维持着在关键处戛然而止的微妙节奏,同时穿插着四个男孩各自的家庭故事和内心戏。渐渐我忘了类型问题,也忘了旅程的目的,因为节外生枝间四个小孩开始靠近我。

    如果在生活里遇到克里斯、泰迪、韦恩和戈迪,我不会过多留意他们,倒是有可能被冒犯,因为他们正准备进入青春期。青春期的讨厌不在于学大人抽烟、爆粗,或比赛谁把下流话讲得更下流。借用村上春树的话,他们叫人难受是因为他们还“不协调”。

    克里斯来自全镇公认的流氓家庭。他斜叼着烟打扑克,卷起脏T恤显出开始发育的手臂,和伙伴在一起时粗鲁、推推搡搡。

    泰迪有一个疯子爸爸,曾经把他的头摁到火炉旁,从此他有了一只焦耳朵。他有时会失去控制地笑,对外宣称他爸参加过诺曼底登陆,谁说他爸疯他就疯了一样去跟那人打架。

    韦恩是一般所说的笨小孩,胖胖的,说话颠三倒四。

    戈迪则是那位将来的知名作家、故事的叙述者。他文静好深思,哥哥是足球好手但意外身亡,悲痛的父母爱长子过于幼儿,从此加倍冷落他,以至他只能在梦里反复咀嚼一句不敢直说的话:如果死的是你就好了。

    这些情节并不新鲜,不算最惨,电影也没有正面着墨。四个小孩为着一个(长大后看会觉得)可笑的理由,打打闹闹、嘟嘟囔囔地朝森林进发。路上无非是遇到了恶狗或在铁轨上与火车狭路相逢。可不知道为什么,那片消失在开头的伤感音乐,渐渐以某种无声的方式流淌在他们的表情里,使他们从路上随处可见的愣小子里被分别出来。当垃圾场的男人宣告泰迪必定也是疯子,因为他爸正在精神病院时,我看着他发狂地扑到铁丝网上,看着平时对什么都不在意的他突然呜呜地哭,看着伙伴们以“谁也不能否认你爸参加过诺曼底登陆”来安慰他,而他生气地大叫:“忘了它!”我突然明白为什么这些孩子身上会有这种味道,那是一种混沌的敏感、粗糙的尖锐。因为他们还来不及。他们还来不及消化这加在他们身上的伤害。他们还来不及去体味它的残酷。

    他们只能从眼看着撞过来的火车跟前纵身一跃,扑到旁边的泥地上,惊魂甫定便夸张地哈哈大笑。便利店老板对戈迪念叨他哥的出色,却不知道那位哥哥是家里唯一疼爱他的人。他们露营时戈迪被恶梦惊醒,挥不去“死的是你就好了”这句话,克里斯只能笨拙地抱住他的肩头。克里斯偷了学校的150元,自首时钱被女老师拿去买了漂亮衣裙。没有人想要问一句:“钱(真)是你拿的吗?”如果嫌疑人是出身良好的孩子则不一样。“我不在乎这些,我只是没想到一位老师竟然会……”人高马大的他哭起来变得好小。

    于是两个男孩握紧手枪依偎在一起,聆听黑暗深处郊狼的吼叫。枪对付狼是有用的,就像它是所有冒险主线的必须,可也总有太多的节外生枝越过了一把枪的力量。

    如果不是借着故事,我可能没什么机会认识12岁的男孩。说故事的人真是拥有了不得的特权,可以行走在角色身畔。但特权也伴随着负担。你不能随心所欲地讲,仅仅因为某些事是好的,某些是坏的;你也不能强行把火车推出铁轨,或故意让谁被撞得血肉横飞;你不能让一个恶人死或是叫冷酷的父母回心转意,虽然那样会大快人心。在一个故事里,小孩多半只能自己跑,有时就这么死掉。这种时候我多希望我有一把枪,它远比笔来得干脆。

    讲故事显得懦弱,因为它仅仅是某种stand by me,甚至不能设定自己的类型。有时你伴随角色进入励志的节奏,譬如戈迪有写作之才,而他爸只觉得踢球是个事儿。你真心急啊——恨不得把戈迪摁到书桌上,或把他爸摁到火炉旁。有时惊悚的来了,坏人拔出小刀。你不能扑过去挡刀,也不能把他赶走。你只能咬牙,握拳,屏息。你永远也不能告诉一个故事它当怎样行,反过来,是它告诉你。会有太多的节外生枝临到你,触动你,却迟迟不给一个交代,让习惯肥皂剧的观众抓狂。

    可是如果你不走开,如果你能耐住性子不说:“青春期的小鬼就是讨厌!”如果你听凭它走近你,并且你愿意伴随它而行,哪怕只有短短的120分钟,你会发现你认识了克里斯、泰迪、韦恩和戈迪。你不能做什么,也改变不了什么,可是你认识了克里斯、泰迪、韦恩和戈迪。你没有获得更多的知识,也没有变得更高尚,可是你认识了克里斯、泰迪、韦恩和戈迪。

    在某一刻,你突然惊觉你认识了好多12岁的男孩,里面居然有你。这就是故事。除非你曾stand by,你无法说你认识,可同行是难的。

    镇上没有人一个了解克里斯,其实拥有多么宽厚的心肠。泰迪渴望重写自己父亲的一生,把烧掉儿子耳朵的疯狂,转化为诺曼底海岸上荣耀的疯狂。戈迪的父亲若好好听戈迪讲故事,像他哥哥和小伙伴们听过那样,就不会失去一个儿子的同时又失去另一个。同样地,当我因为和这四个小男孩比较熟,而忍不住要痛恨那些欺负他们的混混、想要去责备他们的父母时,我也突然意识到我并未伴他们同行。

    《如何阅读一本书》里谈到,除非你体验到角色所经历的,否则不要在故事的开头评判他们。我所不擅长的,并不只是阅读一本书而已。

    因此好故事大有力量。它会温柔地劝诱、有时则是刚猛地强迫你进入聆听的位置。耶稣说,若有人强逼你陪他走一里路,你就陪他走二里。同行二里后你多半会找到顺服的理由。我想这是一道爱的诫命,免得我们因为短视、心急和被肥皂剧败坏了胃口而错失了彼此的生命。

    我喜欢影片开始时那片背景音乐,我喜欢它始终流淌在孩子们的眼睛里。我喜欢它的理解和温柔。我再不随便说“青春期的男生最讨厌”了。

     5 ) “我知道我会永远怀念他。”

    这是一部关于成长的电影。纯粹的友谊,童年的依偎,好奇与冒险,新鲜感,未知,旅途,夏季,烟与脏话,泥地,不堪与争执,闪火车,踩铁轨,支持与支撑,夜间的促膝长谈,眼泪,笑容灿烂,信心,鼓励。离去,散场,背影。过客。

    有些朋友最后也渐渐沦为了点头之交,而我们在各自的轨道上,继续形单影只地走,没有了害怕火车经过的紧张,也没有了在身旁响起的歌声萦绕,有的只是漫无目的且杂草不生的小路,带我们通往不知何时才是终点的远方。

    怀念的并不仅仅是他,而是每一个你。那个我们可以肆无忌惮在泥地里打滚的夏天,和夜里轮班换岗时,你低声向我展露秘密时的侧脸。那时,恨不得让每一件发生的微小事情都显得惊天动地,这样才不会遗忘掉。可后来,再轰动的事情,都好像不值一提了,只因为我们已经毫无关系,只能在彼此的记忆里,找回一丝思念的回音,以此通讯。

     6 ) 朋友就一场,生命就一趟

    腹稿这东西实在应该算不可靠,半个小时前我还暗自信誓旦旦打算一倾衷肠,脑仁儿里风起云涌的编排文章.现在真成了提笔忘字.我那些个殚精竭虑来的巧妙语句都被蚊子吸血顺走了?

    这篇文章我的确是早就想写了,<stand by me>名副其实的是我此生最爱的电影,你大可认为这是又一个先入为主的装逼范例,没错,可我就真是不能自拔.我爱这别致的一小时二十八分又四十秒.漂漂亮亮,一句台词,一个场景都割舍不得,这才是艺术品.市井语言来讲,真就如同<水浒>里那鲁达喝令郑屠的"十斤寸金软骨"一般.不带肉腥.

    网上关于这部电影的评论文字我看过一些,不愿置可否.诗无达诂.别说一个小小立场,人长一岁,看问题的角度都可能迥然而异.赶在我二十七岁这年,趁着还能瞅见个菊花,断定青春这小杂种还未走远的时候,写文留作回忆.

    大部分人,好吧,换个定语.相当一部分人,在欣赏影视作品的时候,往往把自己置换到某个角色中去,感同身受,体味欢乐苦楚.我经常在问自己,尤其是在看这片子的时候:你真的那么想当Gordie,还是说愿意不顾一切的把Gordie的遭遇尽可能在自己身上还原.我不知道,没有答案.

    第一次看这部片子的时候,是在小学大概三,四年级.我的童年是什么样的?现在想来,完全能够用那个流行词汇来形容:"飞扬".没办法否认,我就是个早熟的孩子.在小学的时候干的每一件事,都彻底的超过了同龄人能够接受的道德标尺.硬要对此没缘由的跋扈解释一下的话,只能归结为我家庭对我的高压教育控制.当然也仅仅是我的父母,在两个姓氏的大家庭里,我只是个微不足道的爬虫.正如Gordie之于他那完全可以算做混帐的家长来说,是个象局外人的存在,是个和他哥哥相比一文不值的家伙.在一个孩子十二岁的时候,能觉察到这些冷眼漠视是很有必要愤懑一下的,这值得愤懑,也恰恰可以成为叛逆的动机.这里需要作个注脚,早熟的成因可不简单就是能归结为多看几本书,多接触些超龄朋友.
    ===============================================================
    在我二年级的时候,班里有个叫杨君的孩子.长的精壮,却眉眼疏细.不清楚原因,反正每次结成小帮派互相玩些战争游戏,我总是和他针锋相对.在暑假的某个下午,我们依旧分成两派,用石子和木棍互相攻击.某颗流弹让我彻底陷入疯狂状态,我拿着一根树枝追逐着敌手,我是期待和杨君一较高下的.我也理所应当的凭借着怒不可遏的气势给他的右耳根留下一道淌着血的伤口.他哭着跑回了家.后来我惶恐的在家里闷了好久,也没有等到诸如他携家属上门一讨公道的局面发生.就这样,暑假结束了.开学的第一天,班主任在课堂上宣布了一件事情:杨君在和家长去青岛旅游的时候,溺水身亡了.我只记得当时自己哭的快要窒息,停不下来.从那个时候起,死亡的可怕和那些愧疚在我心里扎根,破土蔓延而生.我在哭什么?我也不能言尽其详.光是身边的小朋友永远离开自己这一点,就可以让一个未成年的孩子灵魂颤抖.
    ===============================================================

    就这样,我比一般的孩子更深刻的接近了死亡.我的人生观就拥有了一个更深邃更难以触及的底线-有什么事情能比死亡还要可怕呢.

    在电视台的译制片栏目里,我断续的看完了<stand by me>.孩子是会在意和自己同龄的生活演绎的,那时我还远不能体会片子所带来的深刻哲理.我最感兴趣的,就是那个中文配音叫"猪油仔儿"的家伙的故事,英文是"Lardass".尤其是那一段关于轰鸣如火车的肚皮,和畅快喷涌的呕吐物的描写,简直精彩极了.而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在寻找着蓖麻油,然后炮制那个刺激的混合后生吞鸡蛋的幸福场景.这个故事在当时的我看来,出现在电影里的唯一意义就是传达了四个不得志的孩子的卑微抗争观念,完成了一种纯粹的,简单的,无成本的暴戾输出.

    的确,一个小学生是表达不出这层含义的,但我,就真的就是想到了这个意思.对于死亡,以及死亡标志的尸体的好奇,在当时的我看来反而并不那么重要.不过,电影是根据 的小说<The Body>改编的.在寻觅那具并不太神秘的却又是全片唯一线索的尸体的过程中,四个孩子完成了各自的心路历程.我更想将那具尸体当成一块路牌,没错,U形弯的路牌.执着,坚韧,戏噱,茫然,每一种或贯穿始终,或半路丛生的情绪都在路牌面前烟消云散.这是自然而然的过程,路牌只是起到了一个节点的作用,路途才是这微妙化学反应的作用时间和催化剂.Gordie的感情在枪击事件之后结束了释放,宿命感让我宁肯相信这是他人生中最认真的一次为了维护友谊和自己的尊严进行的抗争.无论从传统故事安排的脉络还是从四个孩子性格角度讲,这样的抗争有些顺理成章.弱者奋起的桥段,我们都太熟悉不过.但影片所布置的故事空间,就更典型的把这个部分交代的详细清楚.这次旅行,在物理环境上是开放的,而在情感环境上,则完全是属于四个孩子的小气场.一颦一笑,每一个情绪波动都在三双眼睛的关注下显露无遗.所以那些表达的愿望,本性,随同着情感一起被放大,赤裸裸的争先恐后去标榜.这是只属于四个孩子的派对,想要破坏?对不起,Gordie的枪正对着你.而正是这个洒脱的动作,打破了旅行一贯的节奏,宣告了结束.一切的一切,在U形路牌前,转身,离开.

    Vern Gordie Teddy Chris

    第二次看这部片子,是在高中.完整的,不留缺漏的看了一遍.我清楚记得,是在一个女同学家里,几个人先是观赏完Pitt的<Legends of the Fall>,然后我独自看完<stand by me>.对于前面那部,我是提不起精神的,中途数次睡去.女生们倒是因为Pitt的俊朗而唏嘘不已.等到放映第二部片子,大家都兴趣索然,其实应该说前面的专注消耗了大半精力,所以有人散去.而我完全是无意间发现了这部儿时喜欢的电影,遂振奋的全神贯注观赏完毕.我在对细节观察的偏执程度相当的异于常人.我兴趣盎然的记录着一个个有玩味可能的部分.Teddy的发型变化,Gordie的漫画,帮派小青年的刺青,闪火车的技巧,甚至到水蛭.这是种自我调剂的方式.与小学,初中的叛逆不同,高中的我已经收敛了许多,我稍微学会了如何委曲求全,尽管不能隐痕消迹,至少我得换个样儿生存.这片子的出现则再次了触动了我.

    因为哥哥的去世,而让自己的家庭地位突现得尴尬无比的Gordie,父亲患有精神症状,自己却苦苦支撑一个伟大越战英雄形象的Teddy,智商不大正常的Vern,被所有人都当作是无赖,笃定毫无前途的Chris.四个孩子承担了不该属于他们这个年纪的压力.在影片的四个时刻,孩子们都选择了哭泣,无助的尽头,示弱才是唯一的选择.所幸,他们都各自拥有了依靠.这是一个对生存意义本身的挫败过程.我们都曾在不同的时期思考过,什么才是我生于世的缘故,而如何才能证明自己的存在.寻求认同感和存在感,几乎是每个人必经的过程.影片也无时无刻不在反映着这一点,Teddy的闪火车游戏,Chris作为领袖的几次挺身而出,甚至包括那几个小混混,都试图通过寻找尸体的方式,来达到让社会认可的目的.在这个过程中,自我怀疑和不自信层出不穷,友谊成了互相扶持的唯一动力,这种友谊,也无非可以当作是四个生活中的loser的存在感的包含成分.在片尾,Chris这样问到:"I'm never gonna get out of this town,am I, Gordie?"这句话的出现很有些隐喻的味道.Chris在经历了一番和伙伴患难与共之后,却再次产生了自我认知上的怀疑.首先,他的落寞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是四个孩子的头儿,在最后的关键时刻,却让Gordie拯救了大家.这种不得已的换位,虽然再度巩固了他们之间的友情,却也彻底冲毁了Chris的自信,和那些本就岌岌可危的存在感.再有,对于Gordie的信赖,和笃定他一定成功的信念,象面镜子一样反照出自己的渺小,他害怕自己真的就如同一个无赖那样苟活下去,他想要从这面自己深信不疑的镜子里望到一个事实,一个足够让他塌实的事实.Gordie用平淡的语气,传达了Chris想要的坚定,是的,"You can do anything you want, man."这时,寄存了所有人快乐悲伤的小镇,却化身成为了囚禁灵魂的牢笼,离开,才是唯一的目的,才是必须要做的事.

    第三次看这部片子,是在大学毕业的时候.即将和许多同学挥手作别,煽情的场面是难免的.我是个有两种性格的人,我喜欢把自己快乐的样子给所有人看.这在另一个方面,可以说我掩盖了自己的真实情感.在常乐村的那个二楼小单间里,我在片尾曲响起的同时,眼睛却开始潮湿.

    朋友,是一辈子的事.别傻了,谁会信这种鬼话.当你逐渐习惯了那些往常勾肩搭背的哥们从频繁的电话到三五年都不见得在QQ上回你一句,当你在郁郁不得志的时候收到飞黄腾达的同学结婚的请柬.告诉我,你在想什么?

    真的就如同黑色屏幕上那几行绿字一样.多说无益.

    I never had friends later on like the ones I had when I was twelve.
    Jesus, does anyone?

    情绪所致,我不能将文章写完了.这又是我半途而废的作风.暂且这样吧.

     7 ) 那年今天,男孩们翻山越岭只为找一具尸体

    作者:MADAO.CHI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的某一个下午,斯蒂芬·金坐在缅因州的家中,正在构思自己的下一本小说。

    那是属于畅销小说家的黄金年代,没有电子屏幕上的碎片化阅读,也不必担心在社交媒体上被英国的同行拉黑,人们的主要娱乐方式还是电影电视和读书——而那时斯蒂芬·金不会想到,他的作品会在今后的四十年里,成为这三项娱乐方式的重要内容以及创意来源。

    布莱恩·德·帕尔玛版本的《魔女嘉莉》是斯蒂芬·金最满意的电影改编作品

    当然,当时的他已经是一名极其出色的畅销小说家了。随着《魔女嘉莉》《闪灵》《撒冷地》等小说的出版和大卖,斯蒂芬·金可以说是一时风头无两。

    可能他唯一的烦恼是来自编辑的唠叨——由于他大卖的小说都是恐怖小说,编辑们担心他被永远贴上“恐怖小说作家”的标签,将来一旦有其他类型的作品问世,便卖不出去了。

    斯蒂芬·金并不满意库布里克对《闪灵》的改编

    斯蒂芬·金对此不以为然,回应也颇为“宠粉”:“如果读者喜欢的话,那我就接着写恐怖小说好了,这样也不错。”

    毕竟,他可是对自己的作品相当自信。

    1980年,传奇导演斯坦利·库布里克根据他的恐怖小说《闪灵》拍摄了同名电影,然而这部在未来被很多人奉为“影史最佳恐怖片”的电影,斯蒂芬·金本人却表示“并不喜欢”,原因是库布里克并没有尊重原著——这当然可以理解,世界上还会有谁比原著作者更加原著党呢?

    估计后来也是越想越气,十多年后,斯蒂芬·金亲自操刀上阵,参与编写并制作了美剧版《闪灵》。至于最终效果嘛,我们只能说: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

    斯蒂芬·金“欲与库布里克试比高”,拍出的美剧版《闪灵》

    然而,即使自信到可以跨界挑战名导演,那时斯蒂芬·金的内心还是有自我怀疑的声音存在。

    这股情绪的源头要追溯到斯蒂芬·金的幼年时期,当时的他完成了自己的第一本小说,并通过兜售给同学赚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但这件事情被校长知道后,他被勒令将钱退回,并被训斥了一番:“斯蒂芬,你明明才华横溢,为什么要写这些垃圾东西呢?”。

    斯蒂芬·金

    这句话,成为了斯蒂芬·金一生的噩梦。

    所以每当看到那些批判自己作品的书评时,他总是想起老校长的那番话——自己真的是在写垃圾吗?真的是在浪费自己的才华吗?

    因此,在专攻恐怖小说八年后,1982年,斯蒂芬·金出版了《四季奇谭》,这部包含了四篇中篇小说的作品,其中有三篇和恐怖没什么关系,只有一部勉强能看到些以往作品的影子。

    斯蒂芬·金说,这是他倾注了最多心血的一本书。

    大名鼎鼎的《肖申克的救赎》也改编自斯蒂芬·金的同名小说

    可以说,他的心血并没有白费。

    《四季奇谭》的四篇小说分别对应了春夏秋冬,其子标题分别为:春天的希望,夏日沉沦,不再纯真的秋天,以及暮冬重生。其中春、夏、秋均被改编成了电影,他们分别是:《肖申克的救赎》《纳粹追凶》以及在三十四年前的今天上映的《伴我同行》

    罗伯·莱纳第一次读到《伴我同行》的原著《尸体》时,便产生了将它改编成电影的想法。

    演员出身的他在几年前刚刚凭借一部《摇滚万万岁》在好莱坞打出名声,后来又指导了校园爱情喜剧《校门外》,挖掘了自己在青少年题材上的潜力。而《尸体》这么优秀的青少年题材小说的出现,正好对了罗伯·莱纳的胃口。

    罗伯·莱纳的上一部作品《校门外》

    然而筹备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

    彼时距离《怪奇物语》爆红还有三十余年,投资方对这个“小孩子们凑在一起寻找尸体”的故事相当缺乏信心,这种不自信也传染给了罗伯·莱纳。

    据导演吐露,在开拍前两天,有投资方要撤资,最后还是自己在演员时期相识的制片人诺曼·利尔拍板投资,从而拯救了这部电影。

    2016年开播的网飞大热剧集《怪奇物语》

    选角过程则要轻松得多。

    主角戈迪的饰演者威尔·惠顿是童星出身,出演过几个电视电影的他,凭借经纪人拿到的机会通过了试镜,在《伴我同行》之后,更是靠出演《星际迷航》系列名声大噪。

    《伴我同行》时期的威尔·惠顿

    不过,中国观众可能更熟悉他在美剧《生活大爆炸》中的本色客串,每次出场都与谢尔顿相爱相杀。

    威尔·惠顿客串《生活大爆炸》

    他也在剧中吐槽过自己被岁月碾过的颜值:我很讨厌去试镜。我一走进去,就感觉到他们在想,他以前多可爱啊,到底发生了啥?!

    中年的威尔·惠顿

    科里·费尔德曼也是童星出身,不过他的星途似乎更加顺利——在年幼时期,他便拍摄了包括麦当劳广告在内的一百多个广告了。

    科里·费尔德曼饰演泰迪

    他拿到泰迪这个角色的经历很值得玩味:剧组面试了很多人都不满意,于是父母是经纪人的科里·费尔德曼便遵从他们的命令来试一试。

    我们无法揣测费尔德曼的心情,不过根据导演的说法,他展现出了不同于其他孩童的愤怒感(可能其他孩子不会被父母逼着拍那么多广告吧),这正是一个敢于闪火车的角色所需要的特质,总之,莱纳决定就是他了。

    杰瑞·奥康奈尔与前两人不同,他的表演生涯是从《伴我同行》开始的。据说在面试时,莱纳导演一眼便相中了这个小胖子。

    值得一提的是,与《哈利·波特》系列中纳威的饰演者马修·刘易斯类似,奥康奈尔也算是亲自证明了“胖子都是潜力股”这句话。

    《伴我同行》中的杰瑞·奥康奈尔

    本来是作为四人行中的喜剧角色的他,在长大后颜值逆袭,娶了丽贝卡·罗梅恩(老版本《X战警》中的魔形女)做老婆,演艺事业也顺风顺水。

    在《伴我同行》二十五周年的访谈中,莱纳导演和威尔·惠顿以及科里·费尔德曼坐在一起又看了一遍《伴我同行》,当奥康奈尔饰演的维恩第一次出场时,莱纳导演摊开手开玩笑地大喊:”这个小胖子,娶了丽贝卡·罗梅恩!这个小胖子啊!“

    中年杰瑞·奥康奈尔与其妻丽贝卡·罗梅恩

    不过,在主演的四个小孩子中,最被影迷所记住的,还要属克里斯的饰演者——瑞凡·菲尼克斯了。

    瑞凡于1970年8月23日生于美国俄勒冈州马德拉斯,他的名字是取自赫尔曼·黑塞著作《悉达多》中的生命之河(River),中间名Jude是取自披头士的著名歌曲《Hey, Jude》

    他的嬉皮士父母给他的弟弟妹妹们所取的名字也同样充满意象化:分别是Rain(雨),Leaf(叶),Liberty(自由) 和 Summer(夏天)。

    《伴我同行》中的瑞凡·菲尼克斯

    他们一家在1973年加入了邪教“上帝之子”,这个臭名昭著的教团给年幼的瑞凡带来了非常沉重的阴影,使他无法去学校接受教育,童年生活也非常拮据。

    七十年代末,瑞凡一家脱离了“上帝之子”,并把自己的姓氏改为“菲尼克斯”(Phoenix),即为凤凰,象征着浴火重生。

    脱离了苦海的瑞凡开始了新的生活。尽管没接受过什么正规教育,瑞凡·菲尼克斯还是在音乐和表演上展现出了惊人天赋。

    在街头表演被星探发现后,瑞凡和他的弟弟妹妹们便开始了电视演艺生涯,并在他15岁的时候,出演了《伴我同行》,成为了家喻户晓的演员。

    同为童星的费尔德曼一早与瑞凡相识,并因此在戏里产生默契。而第一次与瑞凡合作的威尔·惠顿则是被瑞凡吓了一跳:他所展现出来的东西,远超他的年龄,简直难以置信。

    如果你觉得威尔·惠顿是在恭维人的话,可以看看莱纳导演的评价:他是少年版的詹姆斯·迪恩。不幸的是,和詹姆斯·迪恩一样,我们再也没有机会知道他们的演艺生涯究竟可以达到一个怎样的高度了。

    英年早逝的瑞凡·菲尼克斯

    1993年10月31日,年仅23岁的瑞凡·菲尼克斯因药物问题于西好莱坞逝世。

    27年后的奥斯卡颁奖礼上,当年与哥哥一起在街头卖唱的Leaf Phoenix拿到了最佳男主角。在感谢致辞的最后,他提到了哥哥在17岁时写下的歌词:Run to the rescue with love andpeace will follow

    这个与哥哥具有相同惊人天赋的弟弟,现在已名满天下,或许你更熟悉他的另一个名字——华金·菲尼克斯

    瑞凡·菲尼克斯的弟弟华金·菲尼克斯凭借《小丑》斩获奥斯卡最佳男主角

    也许是一语成谶,《伴我同行》的开场,就是瑞凡·菲尼克斯饰演的克里斯死亡的消息见报,同样的英年早逝,同样的猝不及防。

    然而片中角色与演员的巧合不止于此:

    在电影中,戈迪作为斯蒂芬·金的投射,长大后成为了作家,育有两个孩子,影片也是以他为第一视角叙述。而戈迪的扮演者威尔·惠顿,也有两个孩子,在之后的诸多作品中,他也担任了讲述《伴我同行》幕后故事的那个人;

    泰迪在电影中命途多舛,参军不成又进了监狱,最后好不容易才安顿下来。其饰演者费尔德曼的生活也好不到哪里去,由于年少成名又挥霍无度且吸毒成瘾,15岁时身价就超过百万的他,银行里却只有四万美元; 相对有趣的是杰瑞的饰演者奥康奈尔,电影里的他虽然是个小胖子,但却很注意形象,外出冒险也要带个梳子。最后他真的成为了大帅哥,而影片最后他也是最欢乐的,捡到一个硬币,开心得像个大赢家。影片之外,奥康奈尔也真的成为他们之中的人生赢家,迎娶大美女,事业也顺风顺水——以至于二十五年后还要被当初的同事在背后吐槽。

    不仅如此,他们之间的关系走向也如同电影中一般。

    在电影的最后,经过冒险的四人回到了家乡小镇,观众们本会以为他们的友情会一直持续下去,但通过戈迪的叙述,我们得知,后来他们逐渐变得陌生,成为了点头之交。

    在我们美好的想象中,一起拍过电影的四个孩子总会成为一辈子的好朋友,然而事实上并没有。

    威尔·惠顿在《伴我同行》上映二十五周年访谈中说到,在电影拍摄结束之后,除了和奥康奈尔的一次短暂合作,这是他第一次重新见到主创们。科里·费尔德曼表示了赞同,他说自己也只是在不久之前的一次漫展上见到了奥康奈尔,并对他说了一句“老婆找得好啊!”并击了个掌(他们好像真的很在意这件事情)。

    我想,这就是《伴我同行》如此经典的原因之一。

    不像那些自恋的青春片,很多人的童年时代并没有那么靓丽多彩,回忆起来也不总是阳光。我们的童年,或许正如《伴我同行》中那样,无聊的小镇,夏天的热浪,和一次自以为是的冒险。

    当我们长大后回过头看,那次我们自以为惊心动魄的冒险,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周末,但也正是从那次之后,从前如世界一般大的家乡便慢慢缩小了,自己开始想要去拥抱更大的天空,而儿时那些陪自己冒险的玩伴,也一个个消失在生活之中。

    I never had any friends later on like the ones I had when I was 12.Jesus, does anyone?
    我后来再也没交到像十二岁时那帮人一样好的朋友,也许每个人都是如此吧?

     短评

    I never had any friends later on like the ones I had when I was twelve. Jesus, does anyone?” 用情节丰满人物,这是每个编剧都该学的基本功。

    6分钟前
    • 桃桃林林
    • 推荐

    朋友和敌人一样,越少越好,几个就足够。

    7分钟前
    • 晚安小姐
    • 力荐

    上哪找的这么一帮少年老成演技精湛的孩子……

    10分钟前
    • 维城乱马
    • 力荐

    When the night has come,And the land is dark,And the moon is the only Light we'll see,Oh I won't be afraid,Just as long as you stand by me

    15分钟前
    • 蚂蚁没问题
    • 力荐

    能理解这种感觉:少年时期的好朋友不会陪伴你一生,但他们是你这辈子交过的最好的朋友。

    18分钟前
    • 大-燕-威-王
    • 推荐

    不要走在我后面,因为我可能不会引路, 不要走在我前面,因为我可能不会跟随; 请走在我的身边,做我的朋友。也许以后,我们再也交不到十二岁时遇到的那群朋友。

    22分钟前
    • 不贰🙈
    • 推荐

    “I never had friends later on like the ones I had when I was twelve. Jesus, does anyone?”电影简简单单,一如儿时的友谊,却难寻觅。★★★★

    27分钟前
    • Q。
    • 推荐

    回忆只能换回近乎残酷的惋惜——我怀念过去,却毫不怀念现在的你。

    32分钟前
    • 萨嘎摩哆熊猫桑
    • 推荐

    就像电影中一样,我会永远记得自己12岁那年,夏日的草木之中渗漏下来的阳光。

    34分钟前
    • 内陆飞鱼
    • 力荐

    “这正是我这年龄该做的事,我一辈子只年轻一次。”2014.11.23泸定县冷碛镇

    36分钟前
    • 朝暮雪
    • 推荐

    每个人都有自己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想……“虽然我和他已十年不见,我知道我会永远怀念他。我后来再也没交到像十二岁时那帮人一样好的朋友,也许每个人都是如此吧?”

    38分钟前
    • 影志
    • 力荐

    阴影也好,回忆也罢,越是久远,是否对于后半生的碰撞越是深刻?或许等到我老了的那一天,也会像戈多坐在打字机前,那般惆怅? 噢,童年,伙伴……

    41分钟前
    • UrthónaD'Mors
    • 推荐

    同龄男孩的尸体宣告他们的童年也在这天死去

    42分钟前
    • 沉歌
    • 力荐

    整部电影想要表达的关于青春与成长的忧郁孤独迷茫,全在River Phoenix的双眸里面了。

    45分钟前
    • 陀螺凡达可
    • 力荐

    觉得很残酷,就像eason歌里唱的,“为何旧知己在最后变不到老友”,但还是感谢这场不可思议的相遇 ps:竟然是1986年8月的巨蟹座电影,年纪跟我一样大,果然具有巨蟹座特有的温情脉脉

    46分钟前
    • Doublebitch
    • 推荐

    12岁没有朋友,这辈子也就没了。

    48分钟前
    • 皮革业
    • 力荐

    曾经,我因为他的简单,给他打了三星。现在,我因为他的单纯,要给他10星。我老了

    49分钟前
    • 马克爱马克
    • 力荐

    和心迷宫很像 围绕一桩死亡 展现一个走下坡路的镇子 讲故事和大孩子段落强调了这种绝望 这种成长环境令斯蒂芬金投向恐怖文学 有幸拥有天资的人努力想逃出怪圈循环 从他们的视角看过去其他人有些可怜 小团伙永远由领袖+军师+疯子+傻子组成 只有带头的两个惺惺相惜 以更有代入感的死亡平添惆怅

    50分钟前
    • 柴斯卡
    • 还行

    永远stand by us的朋友能有几个?

    52分钟前
    • Hazel
    • 还行

    【B+】真挚,不浮夸的好片子,没有花哨的技巧,只有动人的故事。简单却直击人心。不过那个结尾也太TM敷衍了吧!!!并且这片真的很基阿。。。。CP感太强烈

    56分钟前
    • 掉线
    • 推荐

    Copyright ©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影

    电视剧

    动漫

    综艺